非标法兰,积极落实基本药物制度


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配备管理组织体系和使用管理制度,规范基本药物遴选采购程序,全面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要求,确保优先采购、优先使用,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,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和金额占比平均数分别达到75.76%、71.47%,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占比全部达标、金额占比逐年提高;全面实施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,设立专项资金,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进行定额补助,采取“季度督导、年度考核”的方式进行监管,采取“季度预拨,年度考核下拨”的形式,下拨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,2022年按农村常住人口53万人、15元/人的标准下拨补助经费795万元。按照“因地制宜、统筹规划、合理划网”的工作方针,统筹全区范围内涉及的公共场所卫生、职业卫生、放射卫生、学校卫生、传染病防治、医疗卫生、采供血机构、计划生育及其执业人员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各项监督任务,合理划分网格,全面覆盖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。建立由“网格长”,区、镇、村三级“网格员”组成的网格化监管体系;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,明确区、镇、村三级网格监管任务,制定年度综合监督工作要点,采取日常化督导检查和“飞行”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分级自查巡查,建立岗位责任清单,层层签订监管目标责任书,明确重点任务、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。按月报送卫生监督协管报表,反馈日常巡查情况,对辖区内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上报区卫生监督所并协助查处,强化卫生监督协管闭环管理。